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24條之5規定,營利事業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並按房地持有期...
自110年7月1日起,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未上市(櫃)股份或出資額,只要同時符合兩項特定條件,就視同房地交易,要申報房地合一稅。高雄國稅局說明,兩項特定條件是指:1.交易日(係指110年7月1日以後)起算前一年內...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發現數起房地合一稅列報成本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有誤案件,民眾以不是本人實際負擔之費用憑證列報房地合一稅成本費用,及列報非本人持有期間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致課稅所得及應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不含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不論交易部分或全部持股,屬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的課稅範圍。 (一)交易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本(114)年5月1日開始,為協助營利事業正確申報及計算房地合一稅2.0,特別整理常見申報錯誤或疏漏態樣,提醒注意: 一、分開計稅誤列報為合併計稅 交...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是為防制炒作房產、避免短期投機,健全不動產稅制,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但為保障自住需求,落實居住正義,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特別明定,家庭自住房地交易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個人依房地合一稅制辦理自住房屋、土地交易,只要符合已於原自住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且出售前1年內未出租、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等要件,無論「先購後售」或「先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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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述忠 會計師 請問會計師我想把房屋及土地贈與给子女,聽說可以節省税負,對嗎? 對啊!有下列的優點: 1. 贈與稅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稅基課徵贈與稅,能以較低的税負贈與較高市值的財產给小孩。 2. 生前...
黃祥穎 會計師 立法院於110年4月9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俗稱房地合一稅2.0),並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隨即針對房地合一稅2.0提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下稱申報作業要點)草案,徵詢有關單位意見後,於...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房地合一稅2.0)
房地合一稅2.0常見問答
房地合一2.0懶人包~請詳下方"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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