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知
營利事業取得政府各項補助款,應注意收入列報規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受領政府補助獎勵之經費,除有特別規定免納所得稅者外,原則上應全數列入取得年度之收入,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中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除接受...
我國個人股東投資之境外公司遷冊至其他國家或地區,得參照財政部108年3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704699570號令釋,無須計算營利所得併計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財政部說明,依該部108年3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704699570號令(下稱財政部108年令)規定,我國母公司於境外國家或地區投資設立之子公司將註冊地遷移至其他境外國家或地區(下稱遷冊),如符合以下條件,於該子公司遷冊時...
個人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扣除以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為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申報基本所得額,如有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僅得自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不得遞延以後年度扣除。 該局說明,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
年終獎金,領多少要先扣稅 ?
農曆春節將至,此時也是企業慰勞辛苦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不少人會好奇年終獎金領多少要先扣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分,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超過一定金額就需要扣繳稅款...
變更保單要保人,注意申報贈與稅
許多父母在孩子年幼時,以自己為要保人繳納保險費,等孩子成年後,把保單的要保人變更為小孩名義,讓孩子取得執行保單的權益。因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險相當於財產,變更保單要保人,形同原要保人將保單價值...
網紅交易課徵營業稅新制輔導期至115年6月30日止!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社群平臺、網路自媒體蓬勃發展,「網紅經濟」正夯,財政部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就網路平臺與發表創作者(網紅)間,由平臺提供交易環境...
個人網紅課徵綜合所得稅重點報您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114年12月23日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下稱所得稅規範),個人於網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影音平臺及線上媒體,下稱平臺)發表創作或分...
網紅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所取得之分潤收入,請儘速辦理補報繳事宜
為因應網紅新興網路數位經濟交易模式,財政部於114年9月10日訂定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明確規範網紅透過平臺取得分潤性質勞務收入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明定...